(资料图片)
3月30日,山东银保监局就房贷提前还款问题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要提前还贷,首先要综合考虑自有资金以及未来支出等情况,特别是资金不充足的情况下更需慎重,为家庭留一笔备用金以备不时之需或许更为重要。此外,要学会甄别从互联网、微信、短信、电话等渠道获得的各类信息,不要盲听盲信不法分子虚假宣传,以防上当受骗。若消费者确有提前还款的需要,应到银行网点或拨打银行客服热线进行咨询,了解相关情况后再做决策。
相关案例:近日,一家银行网点接到消费者王女士的电话,咨询房贷提前还款事宜。经工作人员详细询问,得知王女士是一位私营业主,一天接到中介公司的电话,对方称可以帮助王女士通过办理低利率的经营性贷款置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银行机构了解王女士情况后,工作人员耐心地向王女士进行解释:一是“以贷还贷”是不合规的,经营贷是银行向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等经营实体发放的经营性用途的贷款,经营贷不得违规用于购房、结清房款、偿还其他渠道垫付的房款,违规使用将会被提前收回贷款;二是贷款中介所谓的低息贷款很可能只是个幌子,转贷、续贷过程中可能会产生高额中介服务费等费用,实际综合成本可能超过银行贷款利率;三是经营性贷款的授信期限比较短,每期还款金额较多,会给借款人的生活和经营造成巨大压力,如果贷款逾期还会影响个人征信;四是合理评估个人或家庭财产状况,建议消费者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在真正资金宽裕的情况下再考虑提前还贷。王女士听了银行工作人员的解释后十分感谢,庆幸没有被“黑产中介”诱导,造成严重后果。
案例分析:山东银保监局表示,这是一起非法贷款中介利用利率下调后房贷消费者的落差心理,误导消费者还贷的典型案例。该案中,贷款中介通过微信朋友圈、群发短信及打电话等形式,以低息贷款为诱饵,引导消费者做出提前还贷的错误决定。银行房贷资金一经归还就不能再使用,因此消费者只能选择他们提供的所谓的低利率的经营款,也就陷入了“黑产中介”的骗局,成为了他们谋取利益的工具。
另外,盲目转贷除了可能面临贷款期限变短、额度受限、高额中介服务费等问题外,消费者可能还会遇到其他风险:一是因改变贷款使用性质产生涉嫌骗取贷款罪;二是产生不良征信记录,影响生产生活;三是个人信息泄露,致使金融消费者权益受损。